待养父如生父的刘果山夫妇 刘果山,男,52岁,出生即被养父刘吉星收为养子。 刘吉星,长沙县金井人,生于1920年,抗日战争期间从军,参加中国远征军新38师两次入缅作战,腰腹部中弹负伤。 1948年在东北四平起义参加解放沈阳、天津战役,1951年参加志愿军抗美援朝,1952年因伤病退伍回乡务农,做泥瓦匠。因负伤无生育能力,无子女,1962年收刘果山为养子。2004年刘老的妻子病故,随养子生活。刘老为农村户口,每月仅有60元农村老人社保金,另有退伍军人补助金477元。因年事已高,伤病折磨,行走困难,且多次发生脑梗死中风。 刘果山夫妇均为农民,因务农收入低,难以维持生计,于2007年带着刘吉星老人来长沙市,租房居住,打工为生。刘果山妻子在家专门照顾老人,刘果山无其他技能,以送饮用水赚取微薄工资,2011年因体力不支、脚疾被辞退。无奈改以“摩的”(摩托车非法载客营运)为生,收入无固定保障。虽然拮据艰难,但刘果山夫妇在养父面前从不叫苦埋怨,千方百计改善老人生活条件。去年老人伤病发作,用去数千元,房东又将房租从800提高到1000元,刘果山只好把老人送回金井老家休养,妻子回老家照顾。考虑到农村医疗条件不好,刘果山今年又改租了住房,把老人接来同住,为老人专门安排了一间卧室,备齐了生活用品,装了电视机,买了收音机,丰富老人的生活。妻子每天陪伴老人到户外散步活动筋骨。老人几次病危,因抢救及时、照料周到,都转危为安。为了保证老人的饮食营养,刘果山经常不辞辛苦骑电动车回到近百里外的老家种菜养鱼,带回蔬菜和鲜鱼。在刘果山夫妇的精心照顾下,刘老晚年生活幸福,精神愉快。 刘果山夫妇是孝敬老人的模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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