姓名:李名清 出生年月:1915年,阴历5月20日 现住址: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小垣镇后洞村上小坑组人 部队番号: 陆军十八军14师83团 从军经历: 1936年在广东省乐昌县入伍,所在军为陆军十八军14师83团部队职位:连长入伍时间:1936年入伍地点:在广东省乐昌县入伍长官姓名:(军长罗卓英),14师(师长霍奎章、旅长曾粤汉)。83团(团长高魁元,营长龙天武,连长罗英,排长李贤义、谭怀保)。参加战役:卢沟桥战役,淞沪战役,武汉战役。 附:主要的抗战经历有他家人写的资料: 关于要求恢复抗日将士名誉的报 告上级领导 你们好! 关于我参加抗日,要求恢复抗日将士名誉的报告, 现将自述履历整理如下:我叫李名清,在伍时叫李鸿飞,现年九十七岁,系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小垣镇后洞村上小坑组人。1936年入伍至1939年参加过多次抗战。具体情况如下:我1936年入伍,所在军为陆军十八军(军长罗卓英),14师(师长霍奎章、旅长曾粤汉)。83团(团长高魁元,营长龙天武,连长罗英,排长李贤义、谭怀保)。在广东省乐昌县入伍后经郴州、汉口到陕西朝一县,然后转至湖南桃源受训。当时芦沟桥事变发生,师长霍奎章作抗日动员报告,我军首次与日军接火,其次由四川第十军,再后为广东独立第九旅,在抗战中我团曾取得了很大的战功,当时被称为抗日名誉团。部队经岳阳至保定,当时日本发动津浦线攻势,故部队南下上海参加抗日。1937年在泸与日军激战1个多月,(我曾参加过常熟、罗定、刘行等战役,因负伤住太仓医院二天,当时因战争激烈转移到武汉七十七后方医院,出院后再重返战场与广东独立军的九旅参加武汉保卫战,曾逼蒋抗日,取得了阶段性胜利,缴获日军大量武器,我因伤势过重于1939年6月复员回家)。以上是我参加抗日的事实经过,因年数已久,现唯一保存的证件是“抗日纪念”将士证章一枚。(证章编号:347 见物)以上材料均系我亲身经历。现本人恳请上级有关部门核实,恢复抗日将士名誉,使我能为参加过抗日而感到荣幸,使一个抗日老战士的心得到安抚。现我有许多的问题想向你们询问:1、 国家对荣转、复退、伤残军人有何政策?2、 因多次负伤后复员的能否算残废军人?3、 参加抗日因战负伤而复退的抗日军战士能否得到同样的待遇。此致敬礼报告人:李名清(李鸿飞)2011年2月16日联系电话:0735------8394926 生活现状:有二个儿子二个女儿,儿子在家务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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