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37年11月6日,日军侵入上海亭林镇,大肆烧杀虏掠,百姓生灵涂炭,损失惨重。 1938年11月6日,中国共产党六届六中全会上通过的《告全国同胞、全体将士和国共两党同志书》发表。 1940年11月6日,日军1300余人向冀南武安地区“扫荡”,八路军一部阻击日军,毙伤200余人。 1945年11月6日,中国政府成立了以秦德纯为主任委员的战争罪犯处理委员会。12月后,在南京、上海、北平、广州等10个地方分别成立了审判战争罪犯军事法庭,负责审理各地区的战犯。其中,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影响较大。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成立于1946年2月15日,石美瑜任庭长。从1945年8月至1947年5月,全国共逮捕日本战犯2357名。到1949年1月,共判处死刑145人,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约400人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在押的日本战犯还有1000多名,一部分关押在抚顺,一部分关押在太原。1956年6月和7月,中国政府分别在太原和沈阳对在押的日本战犯进行了审判。在审判中,有45名战犯被判处有期徒刑,其余都受到了免诉处理,后被送回日本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