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帖最后由 飞濂 于 2015-7-1 17:07 编辑
姓 名:肖敦信 出生年月:1921年 9月23 日 民 族: 汉 籍 贯:湖南省浏阳市金刚镇 现 住址:湖南省浏阳市金刚镇南岳村 部队番号:国民革命军第37军95师辎重团 参加战役:第二、三次会战 从军经历: 老人口述:家里有五兄弟,排行第二。老人被抽丁。五丁抽二,老三也被抽丁。 老三在四川部队呆了四年。 民国29年(1940年),同乡去了3人。老人清晰记得结婚后第二天回门去的的部队。 老人记得在军队编在国民革命军第37军95师辎重团一营三连。 记得军长为陈沛,师长为罗奇。连长为钱奇升,连副姓宇,排长姓沈,河南人,班长姓赵,四川人。 老人随部队去了不少地方,记得到过江西樟树、洞庭湖边、巴陵、金井、麻林桥、平江、山枣坳。记得山枣坳上七下八,八十里路到巴陵。 部队驻扎在金井的邓家祠堂。 老人在部队的职责是运送军粮、子弹、电线。记得曾经送电话线到洞庭湖边。 老人在部队的军饷为6元每月。 老人说一个营300多人,就他一个人不赌钱。 老人记得军长陈沛和师长罗奇两人有矛盾,陈沛升任集团军副总司令后,罗奇为37军军长。 1943年12月,老人在一次和战友抬树的过程中,被树砸在胸口,受了内伤。 宇连副到浏阳买肉、米等物资,护送老人到金刚铁匠铺(担心老人被抓逃兵的部队拦住。) 老人回家后,一段时间里,鼻子经常大出血。 沈排长来接老人回部队,在老人家里住了五夜。 看到老人身体状况,说老人回不了部队了。 老人担心自己不久于人世,交代沈排长:几个月未领的军饷,如他身体恢复归队,就给他留着。如果他离世,就给大家用。 部队后来开拔走了。沈排长写过十几封书信给老人。 老人亲手做了三双草鞋,寄给连长、连副、排长。 生活现状: 身体情况一般。家庭经济状况差。有1个儿子,1个女儿。儿子65岁,当年在江西拖水泥下坡时没收住脚,左手、左脚被车压断。现在身体右边中风偏瘫,终日坐在轮椅上。儿媳病故。 老人有两个孙子,大孙子病故,大儿媳改嫁。前孙刚找了个老婆,生了个小孩。小孙子由于家庭条件差,至今未结婚。 一大家子共6人生活在一起。 老人没吃低保。一家人命运不济,需要进行救助。 老人每月只有200元的新农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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